对于全面推进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上海
对于全面推进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联网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沪府办规〔2024〕6 号)等法规规章及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智
慧消防、消防物联感知、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等技术应用,推进城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现就全面推进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网范围
我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联网要求
(一)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
各单位按照《上海市消防条例》《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顿骋/罢闯08-2251)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
(丑迟迟辫://颈辞迟*蝉丑虫蹿-119*肠辞尘/)。
(二)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
各单位在消防控制室张贴专用“随申码”。通过扫码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运行状态、对消防控制室值班进行日常管理。
叁、联网方法
(一)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联网
各 单 位 登 陆 上 海 消 防 数 据 对 接 平 台(http://iot*shxf-119*com/),按照《社会单位-用户手册》步骤,将本单位管理建筑的消防物联网系统数据接入平台。
(二)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
各单位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运用上海一网通办移动端政务服务平台——“随申办”平台,根据消防控制室“随申码”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管理、值班记录(见附件)。
四、联网应用
(一)联网单位应用
各单位要积极应用上海消防数据对接平台“社会单位”管理功能,掌握本单位管理建筑的消防设施运行、告警、维护等情况,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有效利用消防控制室“随申码”管理,加强值班人员操作证件审查,严格落实 24
小时双人值班制度。
(二)管理部门应用
各级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架构,将消防物联感知数据、消防控制室值班数据联通接入“一网统管”各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实现消防物联数据融合共享、双向赋能,为城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叁)数据结果应用
消防物联感知相关数据将逐步纳入单位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应用,同时作为确定非现场监管和“无感监管”对象的重要数据来源,通过数字化应用,实现消防治理双向赋能。
本通知自 2025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 年 X月 X 日。
附件:消防控制室“随申码”操作流程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
202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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